1、物業合同到期雙方協商按照規定解除即可。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物業合同就會終止。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未到期,也會終止。
合同到期之后的處理方式是:此時是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是否續簽的,不續簽的話是可以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的。
合同到期一般會出現兩種情形,分別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續訂。合同解除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因為合同目的已經達成或者合同當事人認為合同期間的合作并不是滿意等原因,選擇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終止。
合同到期了,合同終止,雙方權利義務終結以及訂立合同的雙方可不再履行相關義務,該合同的相關約定對合同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一般在原合同中會對合同到期如何續約或處理有一個約定,如有續約意向,可按合同約定操作即可。
勞動合同到期后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后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外,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償。
“公司勞動合同到期時間之后的處理方式是應當進行續簽,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1、勞動合同期滿 后, 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續訂 書面勞動合同 。
2、可由職工和用人單位協商,續簽勞動合同。如果職工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勞動關系解除,職工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把勞動報酬降低然后提出和職工續簽的,職工拒絕的,用人單位也應該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3、合同到期一般會出現兩種情形,分別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續訂。合同到期,是機遇,但是也要謹慎選擇。畢竟合同的目的是實現當事人的利益。